Publishing knowledge
小學教材不是全國統一的,各個省的教材都不太一樣,全國的小學教材大概有37個版本,使用較多的是人教版、北師大版、華師大版,有些是新課標,有些還是延用以前的版本。小學教材編寫教材是有國家教委和省級教委兩種審批方式。

國家教育委員會主管全國中小學教材(包括民族文字教材)的編寫、編譯、審查、選用工作。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分工主管本行政轄區內中小學教材(包括民族文字教材)的編寫、編譯、審查、選用工作。
編寫教材屬于下列情況的由國家教委審批:
1.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央教科所、中央部委屬高等院校、中央級科研單位、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編寫國家教委制定的課程計劃所規定的必修課各學科教材。
2.境內單位、團體和個人與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組織或個人合作編寫國家教委制定的課程計劃所規定的必修課各學科教材。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組織或個人獨立編寫,供境內學生使用的,國家教委制定的課程計劃規定的課程教材。
3.以民族文字編寫國家教委制定的課程計劃所規定的必修課(勞動課、勞技課、職業指導課除外)各學科教材。省區間協作編譯民族文字教材。
4.編寫國家教委批準進行教育改革實驗的課程計劃所規定的教材。
編寫教材屬于下列情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1.第七條第1項以外的單位、團體和個人編寫國家教委制定的課程計劃所規定的必修課(勞動課、勞技課、職業指導課除外)各學科教材。此類教材編寫由省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需報國家教委基礎教育司備案。民族文字教材需報國家教委民族教育司備案。
2.編寫地方安排課程的教材和勞動課、勞技課、職業指導課、活動課和選修課教材。
3.編寫省教委批準進行教育改革實驗的課程計劃所規定的教材。
4.除本條1、2、3項之外的地方編寫的其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