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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組負責人變更和課題組成員變更都會影響課題能否按照既定的規劃來研究。為保證課題順利完成,課題組成員變更需要提交申請,按照變更程序來更改。本文為課題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變更規定,以供參考。

課題組成員的構成是衡量課題組綜合研究實力、能否順利完成課題研究任務和能否產出高質量研究成果的重要指標。課題組成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1)學歷高、職稱高;(2)在某一問題上有研究、有影響;(3)結構合理(學科結構;知識結構;部門結構;理論工作者;決策工作者;實踐工作者)。
最近幾年,為了加強立項課題的過程管理,使課題研究更加規范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規定。
一、課題組負責人變更的規定
課題一經立項,課題負責人就應該保持穩定,不得隨意變更。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科研處提出變更申請(格式參見附件1《課題負責人變更申請》),并附上放棄主持課題的申明及證明(或復印件)。經科研處、分管領導和上級管理部門同意,公示通過后,變更方有效。
1.課題負責人調離本校,且不帶走課題的,須在課題立項通知書發出后一個月內向科研處提出變更申請,由課題組推選一人擔任負責人或由科研處根據需要指定課題負責人。
2.課題立項后,課題負責人遭遇嚴重疾病或意外事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無法勝任課題負責人工作,須及時向科研處提出放棄主持該課題的申請,由課題組推選一人擔任負責人或由科研處根據需要指定課題負責人。
二、課題組成員變更規定
課題一經立項,課題組成員就應該保持穩定,不得隨意變更。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科研處提出變更申請,(格式參見附件2《課題組更換成員申請書》),并附上課題組成員放棄主持課題的申明及證明(或復印件)。經科研處、分管領導和上級管理部門同意,公示通過后,變更方有效。
1.課題立項后,課題組某個成員調離本校,須取得該成員放棄課題的親筆申明,并經課題組其他成員共同商量后方可更換成員。
2.課題立項后,課題某成員遭遇嚴重疾病或意外事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無法勝任課題研究工作,課題組須取得該成員放棄參與該課題的親筆申明,課題組方可更換成員。
3.課題立項后,課題組感覺人手不夠,需要增加課題組成員(廳級重點課題成員人數控制在8人以內(以公開發表論文結題的控制在5人以內),一般、規劃、青年(含輔導員)、思政課課題成員人數控制在5人以內(以公開發表論文結題的控制在3人以內),自籌課題成員人數控制在3人以內),須取得課題組所有成員同意,方可添加成員。
4.課題立項后,課題組其他研究人員因工作調動、外出學習、身體健康等原因無法完成原課題分工的,可以調整課題組成員順序和分工,須取得課題組所有成員同意,課題組方可變更順序。
除上述變更條件外,其他所有變更一律無效。